李立凡:从万隆到阿斯塔纳:中国外交重塑“全球南方”新秩序

1953年12月,周恩来在接见印度代表团时,第一次完整地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1955年4月18日至24日,周恩来率领中国代表团出席在印度尼西亚万隆举行的亚非会议(也称万隆会议)。万隆会议通过的宣言,倡导促进世界和平和合作的十项原则,继承并系统拓展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现今已成为各国建立友好合作和亲善睦邻关系的基础。该原则在亚非国家的土壤中生长70余年,如今在“中国—中亚精神”中结出新的果实。

2025年6月,在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举行的第二届中国—中亚峰会上,习近平主席首次提出“中国—中亚精神”,即“互尊、互信、互利、互助,以高质量发展推进共同现代化”,这一精神被提炼为“四个坚持”(即坚持相互尊重、平等相待,坚持深化互信、同声相应,坚持互利共赢、共同发展,坚持守望相助、同舟共济)。这一外交理念的提出,恰是中国从万隆会议走向“全球南方”建设的新时代,见证了中国外交对国际秩序的重塑历程。

从“五项原则”到“四个坚持”:一条清晰的脉络

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到“中国—中亚精神”,新中国外交思想的发展呈现了清晰的传承与创新脉络。一是主权平等的理念一以贯之:“五项原则”中的“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在“四个坚持”中发展为“坚持相互尊重、平等相待”。二是共同发展的内涵得到深化:从“平等互利”到“坚持互利共赢、共同发展”,再到“以高质量发展推进共同现代化”。三是国际担当的责任与时俱进:从万隆会议的“求同存异”到“坚持守望相助、同舟共济”,体现了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的历史担当。四是处理国际关系的适用范围不断壮大:从处理不同社会制度国家间的关系,到指导社会主义国家关系,再到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正如习近平主席所指出:“新形势下,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精神不是过时了,而是历久弥新;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意义不是淡化了,而是历久弥深;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作用不是削弱了,而是历久弥坚。”

时代变革:“全球南方”崛起中的中国担当

进入21世纪,国际格局发生深刻变化,“全球南方”群体性崛起成为“世界大变局的鲜明标志”。在这一历史进程中,中国外交展现出与时俱进的创新品格。2013年,习近平主席提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不仅是对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继承,更是对其内涵的丰富和升华。中国外交的成功在于既坚守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核心价值,又根据时代发展不断创新实践路径,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了不依附西方、独立自主的现代化道路新选择。

中国对“全球南方”的参与呈现三个鲜明特征。一是以周边外交为先导:“亲诚惠容”的周边外交理念和“真实亲诚”的对外政策,使中国成为发展中国家最可靠的合作伙伴。二是以发展合作为主轴,从“一带一路”倡议到全球发展倡议,中国始终聚焦发展中国家最迫切的发展需求。三是以机制创新为支撑:金砖国家扩容吸纳印尼等东南亚国家,上海合作组织从6国变为26国,为“全球南方”搭建了制度化的合作平台。

国际价值:“中国—中亚精神”的全球启示

中国—中亚命运共同体的创新实践是区域典范,“中国—中亚精神”的提出则具有超越地区的全球意义。对国际关系民主化的贡献:中国与中亚国家坚持平等有序的世界多极化、普惠包容的经济全球化,为国际关系注入稳定力量。对全球安全治理的创新:中国与中亚国家“坚持安危与共,维护地区和平安宁”,这一共同安全观是对西方同盟安全模式的超越,体现了全球安全倡议的区域实践。对文明对话的示范作用:从推动互设文化中心,支持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加快推进鲁班工坊等职业教育国际合作项目,到设立各类奖学金名额,这种深度的人文交流为文明冲突论提供了替代方案。

中国—中亚合作的成功经验证明:建立在相互尊重和互利共赢基础上的国际关系,比建立在霸权主导和军事同盟基础上的传统模式更具可持续性,更能适应21世纪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从万隆到阿斯塔纳,从“五项原则”到“四个坚持”,中国外交思想一脉相承并不断创新发展,为“全球南方”提供了不依附强权、独立自主的合作范式。历史终将证明:建立在平等尊重基础上的新型国际关系,比任何霸权秩序都更持久、更公正、更富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