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光《切实推进上海合作组织的经济合作》

   

    

    今年是上海合作组织成立五周年。上海合作组织在其成立宣言中,明确地将自己的宗旨定位为:“加强各成员国之间的相互信任与睦邻友好;鼓励各成员国在政治、经贸、科技、文化、教育、能源、交通、环保及其它领域的有效合作;共同致力于维护和保障地区的和平、安全与稳定;建立民主、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因此,加强经贸领域合作、促进共同发展,是上海合作组织的重要目标和职能。随着机制化的实现,上海合作组织进入了新的务实发展时期,切实推进经济合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更显突出。

    成绩与前景

    五年来,上海合作组织始终将推动经济合作作为主要议题。在圣彼得堡、莫斯科、塔什干和阿斯塔纳这四次具有重要意义的峰会上,确定了经济合作的原则和方针,指引着经济合作稳步推进。定期举行的成员国总理会晤,着重研究具体落实的政策和措施。2003年第二次总理会晤通过《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经贸合作纲要》,明确规定了六国经贸合作的优先领域、主要任务及实施机制。2004年第三次总理会晤批准《〈成员国经贸合作纲要〉落实措施计划》,涵盖了经济、科技、人文合作等重要领域,涉及100多个具体项目、课题和合作方向,并根据分阶段原则确定落实机制。2005年第四次总理会晤商定:将在互利和平等的原则基础上,加大发展经贸合作和改善投资环境的工作力度。成员国经贸部长会议及相关工作组,则在推动能源、交通、电信、科技、农业等领域合作方面提出建议、制定规划,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年来,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的经济合作发展势头良好,总体来看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中哈输油管道的开通和俄罗斯参与中哈能源合作,标志着多边能源合作开始迈步,并提出了建立上海合作组织燃料—能源综合体的设想。通过成员国交通部长会议机制,交通领域合作正在展开,目前的关键是制定协商一致的过境运输政策及建立国际交通走廊。《上海合作组织银行间合作(联合体)协议》已经签署,各方正在加快商谈该组织发展基金建立程序和运作规则。首次环保部长级会议的召开,将为环保领域内开展合作奠定良好基础。海关、水资源开发利用、旅游、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现代信息与通信技术等领域的合作也已取得进展。2005年11月,上海合作组织、联合国亚太经社理事会和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在中国西安共同主办“首届欧亚经济论坛”。这是上海合作组织成立以来首次与其他国际组织和金融机构合作举办的大型经济论坛,重点是围绕能源合作、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性金融和旅游等领域的合作进行深入交流,推动中国、俄罗斯及中亚各国毗邻地区地方政府、城市之间的交流。不久前举行的上海合作组织实业家委员会理事会第一次会议,显示了实业界和金融界正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参与落实中亚地区的大型联合投资项目。

    然而,与其他区域性合作组织相比,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的经济合作总体上处于规划和起步阶段,也相对滞后于该组织自身的政治、安全合作。原因在于存在一些困难和制约因素:一是合作领域比较狭窄,具体合作项目不多;二是各成员国经济实力有限,对外投资能力弱;三是各成员国处于推进贸易投资自由化的不同阶段,影响了经贸合作的良性发展;四是在同一区域内还存在其他次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削弱了上海合作组织区域合作的吸引力;五是一些文化和价值观念上的差异与误解,也成为扩大经贸合作的障碍;六是成员国在某些领域的直接竞争不利于经贸合作,尤其是不利于多边经贸合作的深入发展。

    有利条件和巨大潜力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之间发展经济合作的有利条件也是显而易见的。首先,在政治、安全领域富有成果的合作为经济合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其次,六国山水相连,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再次,在国际能源价格上升的推动下,俄罗斯和中亚国家呈现经济快速增长的势头;而中国经济的增长速度一直保持领先地位。第四,成员国经济在多方面具有很强的互补性,如俄的能源和科学技术、中亚国家的自然资源和资源密集型产品、中国的劳动密集型产品等。第五,各成员国都有合作的强烈愿望和要求,希望在该组织框架内进一步扩大贸易额,促进相互投资,通过加强区域经济合作来应对经济全球化的挑战。最后,蒙古、印度、巴基斯坦、伊朗四国成为该组织观察员国,进一步扩大了组织框架内经济合作的舞台。

    目前,中、俄、哈、吉、塔、乌六国及观察员国之间的经贸合作主要是在双边轨道上进行,内容局限于贸易。而且,除了中俄双边贸易额较大,其他国家之间的贸易额则相当有限。近年来,中俄贸易额仅占中国外贸额的2%左右,不到中韩贸易额的1/3,但占俄外贸额的7%—8%;中国与中亚国家贸易额大约是中国外贸额的1%左右,但却占哈萨克斯坦外贸额的8%—9%,占吉尔吉斯斯坦外贸额的12%—13%;中亚国家与俄罗斯的贸易额在中亚各国外贸额中的比重更高,哈占30%以上,吉占15%以上,塔吉克斯坦占14%以上。上述统计不包括小型民间贸易和边界贸易,但从中不难看出几个问题:一是中俄贸易发展潜力极大,2005年底双边贸易额仅为290亿美元,而普京总统提出的目标是2010年达到600亿—800亿美元;二是中俄与中亚国家的贸易虽然对中俄两国来说数量不大,但对对方来说相当重要,有利于中亚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三是进一步促进中俄与中亚的贸易对中俄两国也有利,如中国可以从中亚获得石油天然气、木材、矿物原料等。此外,成员国在经济技术、投资方面的合作也开始发展,包括相互投资和建立合资企业等。比如,2002年在哈萨克斯坦开办的合资和独资企业中,俄有834家,吉有74家,塔有14家,乌兹别克斯坦有53家,中国有70多家。当时,在哈注册的中资企业已达700多家,总投资约6亿美元。

    中国—俄罗斯—中亚国家之间多边经济合作的问题在于数量有限,大多又没有纳入上海合作组织框架之内。俄与中亚国家的合作项目不少是在欧亚经济共同体框架内,中亚国家之间则大多是在中亚合作组织(最近并入欧亚经济共同体)框架内进行的。与中国的多边经济合作主要是中国新疆与俄、中亚国家的公路运输和铁路运输等少数项目,上海合作组织在其中并未发挥重要作用。上述状况也正表明,尽管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的经济合作还处于规划和起步阶段,但这一合作具有巨大的潜力。作为有史以来该区域第一个地区合作组织,上海合作组织完全可以在推动成员国多边经贸合作方面大有所为,特别是在推动中国—俄罗斯—中亚的多边经贸合作方面,发挥有别于独联体和欧亚经济共同体(中国均非成员国)的独特的促进、协调作用。

    切实推进上海合作组织的经济合作

    切实推进经济合作并取得实质性突破,无疑是上海合作组织当前面临的头等大事。2003年莫斯科峰会上,胡锦涛主席提出必须在经贸合作方面有所“突破”。2004年塔什干峰会上,胡锦涛主席再次提出:从现在起,应该将工作重点转到扩大和深化各领域的合作上来,“要本着务实精神,确立具体目标,采取有效措施,把巨大的合作潜力转变为现实的合作成果,给成员国人民带来切实的利益”;要落实《成员国经贸合作纲要》,“本着平等互利、市场经济、相互开放、多边与双边相结合等原则,充分发挥成员国经济互补性强和资源丰富等优势,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合作,促进成员国经济共同发展”;并宣布:“为推动经济合作尽快取得实质性成果,中方决定向上海合作组织其他成员国提供总额为9亿美元的优惠出口买方信贷。”在2005年阿斯塔纳峰会上,胡锦涛主席进一步提出,“要加强协调,加大投入,有步骤有重点地执行多边经贸合作纲要及其落实措施计划,尽快建立银行联合体,积极探索多边和双边相补充、政府和企业相结合的合作模式,推动上海合作组织同国际金融机构建立联系、开展合作,为深化经济合作创造有利条件”。

    胡锦涛主席的上述讲话,实际上阐述了上海合作组织如何在经贸合作方面寻求突破,并指出了其中的关键要素。一是要本着务实精神,确立具体目标,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合作;光是空谈,没有具体目标和有效措施是不行的。二是要本着平等互利、市场经济、相互开放、多边与双边相结合等原则推进合作;只考虑本国利益不行,不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办就更不行;双边合作是多边合作的基础,而多边合作又能为双边合作构筑更广阔的平台。三是要加强协调,加大投入,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合作;必要的投入是必需的,但一定要避免摊子铺得太大,切忌重复建设;要确定重点,稳步推进。四是要尽快建立银行联合体,推动上海合作组织同国际金融机构开展合作,为深化经济合作创造有利条件;一些重大合作项目之所以难以进行,一个重要原因是缺乏资金,上海合作组织建立自己的银行联合体,并同国际金融机构开展积极合作,就能为这些项目创造一个融资的平台。目前,上述关键点已逐渐成为上海合作组织各成员国的共识。

    (作者:上海社会科学院上海合作组织研究中心主任)

    责任编辑:王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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