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复试工作科学有效、公平公正,根据《上海社会科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相关精神和要求,现将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公布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严格执行政策,严把质量关口,严守工作纪律,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切实做好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管理
我所根据《上海社会科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要求,成立本所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由所长担任组长,以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工作指导小组负责制定复试小组成员选聘标准,制定本所的复试录取方案并组织实施。
同时成立由5名专家组成的复试小组,负责组织和实施面试工作。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同时进行,复试小组成员均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具有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
三、复试名单确定
根据教育部制定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本所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为A类地区考生国家线。本所将采取差额复试方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1.2,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按照实际合格生源组织复试;在一志愿专业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对符合本所调剂要求的考生择优补充,及时组织调剂复试。
四、复试形式、内容及相关要求
根据上级复试录取工作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我所实际情况,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原则上采用现场复试形式。
复试过程中主要对考生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考核:
(一)综合素质和应用能力考核。目的是为了更加全面地了解考生情况,考查其在基础知识、科研创新、思维表达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具体考试形式为口试。本项考核需要量化为百分制成绩,满分为100分。
(二)外语听力与口语能力考核。主要考核考生听力与口语能力的准确性、连贯性、得体性等。本项考核需要量化为百分制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思想政治和品德修养考核:本项工作由本所和研究生院联合考核,分复试中和复试后两个阶段。其中复试中阶段由所重点考核,复试后阶段由研究生院统一征求考生所在单位党组织或人事部门意见。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遵纪守法等方面。本项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成绩计算办法:复试成绩=面试成绩×0.7+外语听力与口语能力×0.3(即复试满分为70+30=100)。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五、复试结果与拟录取名单确定
考生面试总成绩按照“初试成绩(按百分制)*50%+复试成绩*50%”计算,一志愿考生和调剂生分别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总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确定拟录取名单后,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全院复试结束后,经过招办复核,获得拟录取资格考生要注意留意研究生院网公告,所有考生按时完成后续工作后,研究生院将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
六、复试日期
复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复试通知中另行告知。
七、资格审查与诚信考查
在复试前,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到研究生院招生办进行资格审查,并领取复试通知书,凭复试通知前往指定地点进行复试。资格审核不通过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一旦查证考生学籍学历信息与复试确认信息不一致者,即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或学籍,务请考生核实报考时所填信息与实际信息是否存在出入。
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取得拟录取资格后,被查出在初试或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随时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取得学籍者则取消学籍。
八、调剂复试
今年本所专业合格生源不足,需要调剂复试。具体调剂信息、调剂要求,及相关流程等请参见我院研究生院网站https://gs.sass.org.cn/1793/list.htm,有意申请参加我所调剂复试的考生,均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完成调剂申请及录取工作。
九、招生体检
我院招生体检统一于入学后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在录取前须做健康承诺,在此期间如发现有不诚信行为者,将不予录取;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将取消学籍;体检中出现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学籍。
十、其他问题
1、加试。同等学力等其他类型考生在复试时还须以笔试形式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能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由各所自行制定。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能录取。加试科目命题、制卷、考试、评卷由各研究所自行组织进行。
2、按照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研究生院或本所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进行二次复试。
3、复试期间,请考生及时关注我院研究生院网站通知,并保持电话畅通。
4、本工作方案解释权归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与上海社会科学院国际问题研究所。
十一、信息公开与社会监督
继续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社会监督。研究生院按规定对复试办法、复试名单、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进行公开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021-64871225(招生办)
电子邮件:liyinganna@sass.org.cn(国际问题研究所)
上海社会科学院国际问题研究所
2026年3月17日